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黑龙江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算了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形成了黑龙江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为促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承担企业环保责任,现将2019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公告如下:
核算范围 | 温室气体排放组成 | 单位 | 2019年 |
企业法人边界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tCO2 | 330241.45 |
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 tCO2 | 4985.57 | |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 tCO2 | / | |
净购入电力、热力排放量 | tCO2 | 325255.88 |
注:
1、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规定;购入电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取0.7769吨CO2/兆瓦时,为企业生产场地所属的东北电网的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
2、购入热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暂按0.11吨CO2/GJ计。
黑龙江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公示(201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