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公司“L-色氨酸新型生产技术升级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L-色氨酸新型生产技术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概况
我公司于2015年建成2条色氨酸生产线,产能分别为1000t/a和2500t/a,由于技术瓶颈,导致异味处理不彻底,于2018年6月23日停产,并提出升级改造计划。随后,我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厌氧发酵新工艺。升级后的新工艺与原工艺相比,L-色氨酸产酸、葡萄糖转化率、提取收率有大幅度提升,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本次开发的厌氧发酵新工艺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与原工艺相比发酵尾气排放量、副产物吲哚含量 较之前有明显下降,并且不再产生乙酸;开发的L-色氨酸去离交提取清洁生产工艺,使得低浓废水年排放量、成品工序废气年排放量、玉米消耗量等均有所下降。本项目的实施极大的降低了原料和能源的消耗量及废水、废气的排放量,从源头上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是在不新增产能,利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原辅料、能源、废弃物的基础上完成的产品和工艺升级改造,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建设地址: 现有厂区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13639571090
电子邮箱:40543290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951-3060573
电子信箱:42118151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委托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能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评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生态环境局,经生态环境局批准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对我公司环保现状的认可。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6)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
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为http://www.nxshhky.com/news/html/?1049.html。
七、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 )进行意见表述。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0年1月13日